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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公安局首次批准拘役罪犯回家探亲

http://www.scol.com.cn  (2016-03-29 17:17:3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看守所执法细则》、《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展现新时期看守所人性化管理,苍溪县公安局首次批准一名拘役罪犯回家探亲。

罪犯王某(男、现年40岁、苍溪县人)2016年2月因危险驾驶罪,被苍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十天,在看守所执行拘役。3月19日,王某祖母去逝,因王某的父亲病逝多年、母亲常年多病、妻子离异,亲友们让他申请回家探亲与祖母告别。鉴于该罪犯在所期间的良好表现,通过管教民警审核、所务会研究、县局审批,3月21上午看守所为罪犯王某发放了《准许拘役罪犯回家探亲证明书》,批准其回家2日,并要求其按时回所。

3月22日下午,王某按时回所,他激动地表示,感谢看守所为他提供了一次与祖母告别、家人团聚的机会,自已一定会积极配合看守所的管理,好好改造,出所以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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