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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实施“壮骨引领计划”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http://www.scol.com.cn  (2017-07-31 08:27:3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广元市委组织部、农工委

实施“壮骨引领计划”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7月28日,《广元市关于实施“壮骨引领计划”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为夯实基层基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共同拟定实施“壮骨引领计划”,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意见》指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和基本任务。要着力加强村党组织建设,选优育强书记,建强党员队伍,抓牢基本组织,加强基层治理,有效汇聚脱贫奔康正能量,为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意见》要求,村党组织要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发挥发展方向把关作用,引领正确方向,科学谋划规划,推行双向任职,保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发挥人才培育集聚作用,选好经营管理人员,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强致富能人回引,提高服务集体经济组织的能力;发挥资源整合集聚作用,推动加大多元投入,推动强化结对帮扶,推动落实政策扶持,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发挥产销服务监督作用,依法依规运行,实行民主理财,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发挥利益分配管控作用,兼顾各方面利益,统筹短期长远利益,调整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做好矛盾纠纷排解,为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意见》强调,县乡党委和村党组织要承担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责任,加强考核激励,注重典型示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效,形成各级重视、自觉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对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将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对优秀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给予政治激励、荣誉激励和经济激励。对发展村集体经济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将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村党组织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建,给予党组织书记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

(蒲洪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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