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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加强生态扶贫项目资金监管

http://www.scol.com.cn  (2016-11-24 19:43:02)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为确保生态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苍溪县生态扶贫开发工作紧紧围绕生态建设扶贫专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解决贫困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主线,突出生态资源利用、人居环境治理、防灾减灾避灾等工作重点,不断优化生态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今年以来,全县大力实施天保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森林抚育、20万亩秸秆还田、退耕还林以电代柴、地质灾害防治、三会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八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村庄综合治理等九大项目,共投入生态建设扶贫资金2063.7万元,生态建设扶贫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生态扶贫项目监管机制。项目管理工作推行“县扶贫办负总责、相关单位具体实施、工作分片、权责到人”的工作制度;项目审批实行项目逐级评审制和项前论证制;贫困户、扶贫项目、项目资金,实行网络信息管理,对外公示,接受监督。

二是突出生态扶贫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验收到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定确定;项目建设质量,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预决算审计制”; 对已完工项目加大竣工验收力度,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及决算,集中力量组成联合验收专班,统一验收标准,对完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投资成本、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等指标作出全面客观评价,出具竣工验收书,每个竣工项目均必须经项目责任人和验收人签字认可,保存完整档案资料,实行项目追责制,确保生态扶贫项目发挥经济、社会效益。

三是严格日常监督检查。把生态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管理项目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规模,严格资金拨付使用程序。明确党政一把手为监管第一责任人,纪检组织承担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管责任,负责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让生态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精准性、安全性及高效性,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胡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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